5.1 一般规定


5.1.1 管道设计应符合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以及管道规格书或管道等级表的要求。
5.1.2 管道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20801.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SH/T3059和《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D0001的有关规定。
5.1.3 高温管道的柔性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管道柔性设计规范》SH/T3041的有关规定。
5.1.4 金属内压直管的壁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SH/T3059的有关规定。
5.1.5 在液相、气相热媒管道系统的每个最高点应设排气管道,最低点应设排净管道。
5.1.6 工艺管道坡度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液相热媒熔体夹套管的顺坡坡度不宜小于1.5%,气相热媒熔体夹套管的顺坡坡度不宜小于2%;
      2 气相热媒管道的逆坡坡度不宜小于3%;
      3 液相热媒低排管道的顺坡坡度不宜小于1%;
      4 油剂输送管道的顺坡坡度不宜小于0.3%;
      5 废水管道顺坡坡度不宜小于0.5%;
      6 蒸汽管道敷设时的逆坡坡度不宜小于0.5%。
5.1.7 高温或低温管道应采取绝热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
5.1.8 采用熔体直接纺丝工艺的涤纶工厂,其一次热媒和二次热媒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酯工厂设计规范》GB50492的有关规定。
5.1.9 工厂设计文件应规定特殊管道和管件的制作和检验要求。
5.1.10 管道系统防静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1.1 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PID)、管道规格书或管道等级表是指导管道设计的基础,管道设计要按照PID和管道规格书或管道等级表的要求进行。
5.1.4 正确确定内压管道壁厚,是保证生产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措施。
5.1.5 各种导热油都有一个操作时间与温度对应的裂解关系,操作中如果不能及时把低沸点蒸发物定期从系统中排除,会影响导热油的加热效果。而在装置停车时,为保证安全,需要把每个热媒回路中的热媒排放到热媒贮槽中。
5.1.6 设置坡度是为防止物料在管道中的积存。在条件允许时,可适当增大坡度。另外,气相热媒管道中会有部分凝结成液相热媒,管道采用逆流坡度可以防止液相热媒积存在管道阻塞气相热媒的流通,并能够使冷凝的液相热媒回流到热媒发生装置或热媒贮槽内。
5.1.7 采取绝热措施主要是为了节约能源,防止热量或冷量损失,以及防止烫伤或冻伤。
5.1.8 由于现行国家标准《聚酯工程设计规范》GB50492对一次热媒和二次热媒管道设计己做出详细规定,作为与其紧密结合的下游生产厂,涤纶工厂可执行其有关规定。因此不再重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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